信院教發(fā)〔2021〕20號
各教學單位:
為嚴格教學管理,強化教學質量監(jiān)控,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,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,依據(jù)《信陽師范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評辦法》(信院字〔2019〕41號)精神,經(jīng)研究,決定開展2020-2021學年度教師教學質量考評工作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評對象
2020-2021學年度所有任課教師。
二、考評辦法
具體辦法按照《信陽師范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評辦法》(信院字〔2019〕41號)(可從教務處網(wǎng)站下載)和各單位的教師教學質量考評辦法執(zhí)行。本學期的學生網(wǎng)上評教結果將于6月15日前送達各單位。
三、考評要求
1.教師教學質量考評是一項十分重要而嚴肅的工作,也是為教師評先、評優(yōu)和專業(yè)技術職務評審等提供教學質量評價的重要客觀依據(jù)。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,客觀、公正地完成該項工作。
2.各單位考評結果匯總表(見附件)及明細表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,于6月25日(周五)前報送至教務處教學質量科(綜合樓224室),同時報送電子版。
信陽師范學院教務處
2021年6月2日